内蒙古典当行转让内蒙古典当行带法人股一起转让
内蒙古典当行转让
成立满两年,无诉讼无异常
带两名法人股一起转让
在典当行进行业务时,需要注意以下多个方面,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和自身权益的保障:
一、典当手续
当户需凭有效证件(如身份证、护照等)办理典当和赎当手续。
典当行有权要求当户出示当物来源等证明,以确保当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。
二、典当范围
典当行接受的当物范围广泛,包括但不限于金铂饰品、钻石珠宝、手表、轿车摩托、全产权房、有价证券、家电、手提电脑、摄影器材、批量商品等。
三、估价原则
当物的估价和当金数额由典当双方协商确定。因此,在典当前,双方应对当物的价值有清晰的了解和共识。
四、收费标准
典当行通常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,一般为当金的4.5%。对于房地产抵押典当,月综合服务费可能略低,为3%。
典当时预扣综合服务费,赎当时收回当金并计收利息(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及浮动范围计收)。若典当金额较大,月综合服务费可能另议。
五、当期限与提前赎当
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,长为6个月。
当期限内提前赎当需支付相应的月综合服务费和利息。具体计算方式为:当期不足5天,按5天收取;当期6-15天按15天计收;当期16-30天按30天计收。
六、续当与赎当
典当期内及典当期满后5日内,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。续当时当户应结清前期利息并支付下期月综合服务费。
赎当时,当户需凭本人有效证明和当票前来办理。若需代办赎当,则须持代办人和典当人有效证件及当票。
七、逾期赎当与绝当
当期期满后5天内办理赎当的,属逾期赎当,根据实际逾期天数补收月综合服务费和利息。
典当期满5日后,当户不赎当也不续当,即为绝当。典当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绝当物品。若绝当后当物未处理,当户如需赎当或续当,经协商后可予办理,但典当行将每天按当金的0.5%收取逾期费用。
八、挂失处理
当票遗失时,本人需持有效证件及时前来办理挂失手续,并支付挂失手续费。原当票作废,未挂失或挂失前被他人赎当的,典当行不负赔偿责任。
九、当物保管与赔偿
当物经双方当面清点、签封后交典当行保管。在典当期内,当物发生遗失或损毁的(非不可抗力因素),典当行应按照估价金额的120%进行赔偿。但遇有不可抗力导致当物损毁的,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十、其他注意事项
典当行交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,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。
在交易过程中,双方应诚实守信、公平交易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如有任何疑问或纠纷,应及时与典当行沟通协商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。
在典当行进行业务时,当户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注意事项和规定,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和自身权益的保障。
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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