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税务师事务所转让成立满三年可以做高新
出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一,执业时间满三年
二,股东退出,空壳出让
三,满足申请高新资格条件,后续附加税务师即可
四,无不良过往记录
五,出让公司百分百股权,实缴部分
后续可配合减资手续
税务师事务所的变更材料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变更事项及其所需的材料:
一、基本变更事项所需材料
对于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、组织形式、经营场所、经营范围、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变更,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《税务师事务所变更/终止行政登记表》:这是申请变更的必备表格,需要详细填写变更事项及变更后的相关信息。
原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》:提供税务师事务所原有的行政登记证书,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比对和注销。
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: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,以证明税务师事务所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。
工商登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(如涉及):如果变更事项已经过工商登记变更,则需要提供工商登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。
二、合伙人或股东变更所需材料
对于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的变更,除了上述基本材料外,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《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变动表》:详细填写合伙人或股东的变动情况,包括变动前后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持股比例等信息。
新合伙人或股东的资格证书复印件:提交新合伙人或股东的税务师/注册会计师/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资格。
营业执照复印件:提交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,以证明其合法经营资格。
三、其他职业资格人员变动所需材料
对于税务师事务所其他职业资格人员的变动,如税务师、注册会计师等,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《税务师事务所其他职业资格人员变动表》:详细填写变动人员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。
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:提交变动人员的税务师/注册会计师/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营业执照复印件:提交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四、注意事项
材料真实性: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。
材料完整性: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,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、完整,避免遗漏重要信息。
材料格式要求:提交的材料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格式化处理,如填写表格、加盖公章等。
提交方式:可以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等方式将材料提交至税务机关。具体提交方式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。
,税务师事务所的变更材料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在准备变更材料时,应仔细阅读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,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、合法、有效且齐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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